網上賺錢的好方法男子在鶴山用彈弓打鳥被舉報獲刑

  • A+
12月24日,記者從鶴山市人民法院獲悉,在國家明令禁止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一名廣西籍男子陳某用彈弓打鳥被村民舉報,最終自釀苦果。近日,該院對這起非法狩獵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狩獵罪判處陳某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責令其支付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金人民幣(下同)1200元,以及在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在正義網或其他江門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今年5月1日21時許,被告人陳某駕駛電動車到鶴山市古勞鎮(zhèn)某村委會村口榕樹處,在沒有獲得狩獵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禁用的狩獵工具彈弓和鋼珠向樹上的鳥類野生動物射擊,共擊中疑似麻雀鳥類4只并掉落地,致該4只疑似麻雀鳥類死亡。陳某準備離開現(xiàn)場時被群眾發(fā)現(xiàn)并報警,后民警到場將其抓獲。 經華南動物物種環(huán)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上述四只鳥類野生動物均為鳥綱雀形目雀科麻雀,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根據(jù)國家林業(yè)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計算,涉案的麻雀動物整體每只基準價值為300元,故涉案4只麻雀總價值為1200元。 鶴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對該案公益訴訟起訴人訴請被告人支付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費用1200元以及公開賠禮道歉問題,被告人陳某實施非法狩獵行為造成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行為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公開賠禮道歉。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和認罪態(tài)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非法狩獵罪侵犯的對象是指除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外,有益或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包括日常所見的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類蛇類等共計1700多種。法官提醒,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人非法狩獵和破壞。市民應珍愛野生動物,遵守敬畏法律,共同保護野生動物棲息繁衍的生存環(huán)境。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莫因一時興起或一點私利觸犯刑律,稀里糊涂走向犯罪之路。 (通訊員 馮煜彬)
相關話題(文章)